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公示 >> 正文

关于获得“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企业的公示

2017年11月15日 18:13  点击:[ ]

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兵团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新疆棉花产业集团公司审核,认为新疆如意时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原棉监管仓库、新疆华嵘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宏棉花库符合新疆棉花专业监管库资格认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新疆棉花专业监管库资格认定的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自 治 区 发展改革委 电话:0991-2824794

兵团 发展改革委

自 治 区 纤维检验局

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

 

2017年11月9日

上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二批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2017年度第七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的公示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28365365手机登录
主办单位:28365365手机登录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新ICP备12001288号-4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和窗口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