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资源在实体经济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配置。
(一)做好价格调控。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分析区内外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强化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丰富调控手段,提升调控能力,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健全民生价格稳定长效机制,注重价格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做到稳预期、稳价格、稳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的价格环境。
(二)深化价格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扩大棉花质量同补贴挂钩试点范围;创新和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行业差别(阶梯)电价、水价政策,全面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深化电力、天然气、铁路等垄断行业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强化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加强成本监审、农产品调查和价格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妥善处理提高市场效率和保障社会公平的关系,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补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
(三)加强价格监管。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强化反垄断执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停车收费、物业收费等问题;推动出台新疆价格条例;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对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